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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注】一个路口30分钟259辆车滥用远光灯 萍乡昨起整治"灯霸"

发表于2015-11-19

国江西网萍乡讯方鹂、记者曾玲报道:目前,滥用远光灯的现象在萍城十分普遍,大部分司机存在滥用远光灯的行为,有些司机可能根本就不会使用灯光,为此,11月17日起至12月31日,萍乡交警将针对“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对于私自改装氙气灯的,将一律拆除。同时,将加大对驾驶员灯光使用的宣传,让更多的市民知悉城区禁止车辆使用远光灯。交警部门呼吁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应养成合理使用远光灯的良好行车习惯。


交警抽查:半小时内五成车辆滥用远光灯


交警抽查滥用远光灯行为


近日,萍乡交警在无专路进行了一次抽查,当晚19时至19时30分,共有539辆经过路口,其中有259辆车一直打着远光灯行驶,在车辆交会和经过人行横道时均未有任何改变,另有280辆车一直开着近光灯。

夜间行车,灯光是车辆的“眼睛”。机动车配备远光灯是为了在照明条件极差的情况下使用。但是,现在的很多驾驶员为了让自己视线清楚,一上路就打开远光灯,会车时也不变换近光灯,这就会给别的驾驶人造成视觉障碍,轻则影响车辆正常行驶,重则可能会造成交通事故。不当使用远光灯会瞬间致盲,对车辆速度和距离的感知力以及宽度的判断力也会下降。夜间行车事故当中,约有三成事故与滥用远光灯有关。

驾驶员诉苦:怕远光灯迎面照来


“我跑夜车,怕被迎面而来的远光灯‘亮瞎眼’,强光一逼什么都看不见,太不安全!”开出租车的刘师傅对开远光灯的驾驶员反感。有多年驾车经验的一位老师傅对记者说:“城区的马路上光线都不错,没必要开远光灯,但好多驾驶员还是开着远光灯行车,自以为这样看得清楚,安全。其实,这样一点都不安全,对他自己也是危险的。当迎面而来的车辆被远光灯照得什么都看不见时,方向就会跑偏,极有可能和开远光灯的车辆发生碰撞。”

另外,在国道上夜间行车、会车时,远光灯与近光灯的变换显得更为重要。“现在的大货车,车灯都很亮,货车司机为了赶路,懒得变换近光灯,导致迎面驶来的小轿车驾驶员什么都看不见。我们的安全不仅取决于我们自己能否看见,也取决于别人能不能看到我们。”驾驶员李师傅说。

相关法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没有隔离设施或者没有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时应当在距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按照交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将记1分,罚款200元。

发表于2015-11-19

整治远光灯很有必要,再接再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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