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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江西将在部分贫困县开展特色农业保险试点

发表于2016-10-17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欧阳兴报道:10月17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江西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扶贫办和移民办、江西保监局等联合下发通知,拟在17个罗霄山片区贫困县和8个省定片区贫困县开展特色农业保险以奖代补试点工作。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江西省拟从2016年起,连续3年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每年统筹安排预算资金,对试点县(市、区)予以奖励。

据悉,江西省将以罗霄山片区贫困县和省定片区贫困县为重点,实施贫困地区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并通过实施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以奖代补政策,鼓励罗霄山片区贫困县和省定片区贫困县采取“一县一品”的方式,自主开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以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农业为手段,以扶持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收益为目标,助推试点贫困县在2018年提前两年脱贫摘帽,确保到2020年基本实现试点贫困县贫困人口发展地方特色农业风险防范有保障、增收脱贫有支撑,通过保险服务到村到户到人,特别是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愿保尽保”,使贫困地区人口生产生活得到全方位保险保障。

江西省特色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包括:修水县、都昌县、莲花县、赣州市南康区、兴国县、宁都县、会昌县、寻乌县、安远县、于都县、赣县、上犹县、瑞金市、石城县、吉安县、万安县、遂川县、永新县、井冈山市、鄱阳县、余干县、横峰县、上饶县、乐安县、广昌县等25个县(市、区)。按照“愿保尽保”原则,试点工作在满足25个试点贫困地区农业保险需求基础上,对试点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施行优先、特惠政策。


为了鼓励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有针对性的建立健全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充分调动试点贫困县开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筑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发展风险防范屏障,省财政厅从2016年起,连续3年,每年统筹安排预算资金,根据当地财政补贴资金投入情况及绩效考评情况等,对试点县开展的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进行以奖代补,奖励比例不低于当地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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